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毛澤東在50年代發動了多次在文學領域內的批判運動,其中最重要的有:195051 年對電影《武訓傳》的批判、1954–55年對俞平伯《紅樓夢研究》和胡適的批 判、1955年對胡風集團的批判、1957年文藝界的反右派運動和對丁玲、馮雪峰反黨集團的批判。此外,在50年代後期到60年代初,還開展了對資產階級人性論、人道主義的批判。這些批判雖然都是政治對文學的干預,但主要目標還是確立主流意識形態的統治地位,是鞏固統治權威的一種手段。到 60年代,階級鬥爭的觀念愈來愈強化,政治化的文學更直接被賦予了政治的屬性,提出了“利用小說反黨,是一大發明”的命題,文學更被劃為黨內政治鬥爭的一個戰場。
這一命題的提出,起自1962年發表的小說《劉志丹》。小說以20世紀上半葉為背景,講述主人翁劉志丹,在陝甘寧地區歷盡重重艱苦和備受黨內某些人士排擠打擊的情況下,一如以往地為共產黨工作。小說作者李建彤是劉志丹的弟媳。這部小說的徵求意見稿完成後,其中第二卷第一部分曾在《工人日報》上連載,後來被貼上“利用小說反黨,是一大發明”的罪名,沒有正式出版,一直到1979年10月才得以面世。
這樣一部描寫共產黨人革命奮鬥故事的普通小說,會有什麼政治問題呢?為什麼《劉志丹》事件,對當時的中國文藝界產生那麼大的影響呢?以下是作家韋君宜對此事件的來龍去脈的憶述。韋君宜年青時加入中國共產黨,抗日戰爭時,投奔延安,建國後歷任多家新聞報刊及文學出版機構總編之職。
第八章“緩過氣來之後”
韋君宜
全國瀕臨餓死的災禍,盡力設法混過去了。到1962年,緩過一點氣來。剛剛緩過氣來,馬上又搞起了新的對於異端的迫害。原來說在反右傾中批判過的人全不算了,到這時,喘過一口氣,就又戴上放大鏡找起敵人來。
首先是八屆二中全會和北戴河會議,在1962年秋至冬開的。在這個會上,提出一個著名的命題—“利用小說反黨是一大發明”。其具體所指是小說《劉志丹》,實際波及的範圍則更廣。
該書由烈士的弟媳李建彤執筆。她的文筆並不怎樣,所寫的陝北革命鬥爭故事,基本上是真人真事,而沒有用真名。這時候,高崗已經早被劃為高饒反黨集團了。可是,高崗對於陝北的土地革命,關係實在太重要了,不寫上他的事情,全書情節將無法綴合。作者只好用了假名,又盡量減少一些具體描寫。
稿成後給陝北土地革命的又一領導者習仲勳看過,他當然也在書中出現過。誰知這本書剛剛發表在刊物上,還未來得及出版,便已被最高當局定為反黨小說,而且還是“一大發明”。十萬火急,上面傳下通知,不許印,立即徹查。理由沒有別的,高崗已成為十惡不赦的罪犯,只要提及他的過去,哪怕只是客觀敘述,也就是反黨!
這個案子除了狠狠整了作者之外(這是慣例),還波及到作者的丈夫劉景范,即劉志丹烈士的弟弟。還拉上審稿的習仲勳,竟說成他是主謀,是陰謀替高崗翻案,亦即反黨。
習仲勳當時任國務院副總理,立予撤職。這種做法,實在說不出理由。他們要反黨,要奪權,寫這麼一部小說幹什麼?一般讀者連看也不會看出來其中有高崗,起什麼翻案作用?而且即使讀者因此對高崗有一點點好感,那又怎能反得了黨?邏輯也說不通啊!可是當時就是這樣定了案,把一個國務院副總理撤了職。什麼工作也不給。
(略)這時到處在抓反黨小說。我前一陣發表了幾篇小說,於是落入網羅。北戴河會議傳下令來,叫將反黨小說搜集一批報上去。作家協會黨組趕快翻刊物檢查,好似二次反右的樣子。最後作協黨組開了會,把我的兩篇短篇小說《訪舊》和《月夜清歌》作為毒草,報到了北戴河中央工作會議。
消息是黃秋耘秘密告訴我的。後來,文化部副部長李琦還專就這兩篇小說的問題和我談過話,為此叫我下放搞四清。我和人民美術出版社副社長劉近村編一個隊,卻叫他領導我。我出了問題,這是明白無誤的。我始終都沒有想清楚,寫這兩篇小說時我記得是很含蓄的,非常小心。另一篇《月夜清歌》,寫一個歌喉極好的女孩子捨不得家和愛人,謝絕進城當演員的邀請,活得倒挺愉快的。在這一篇裏我聯想到,假如她接受別人的邀請,進城去,那會有什麼變化?聯想到普希金《驛站長》裏那個跟軍官跑掉的驛站長女兒,這樣的聯想好像有點意識流吧。反正,這也成了毒素。
我為這事去找了邵荃麟同志,他也說不出我所放毒素何在,只是反覆地說:“大概你的意思就是想描寫一個性格⋯⋯我們研究研究⋯⋯”我流了眼淚,一面覺得冤,為什麼就連寫這一點人的性格的自由都沒有,只允許我們歌頌單線條的英雄呢?另一面又到底有些怯懦,知道一個人的作品一上北戴河會議的毒草名單,則此生休矣。習仲勳尚如此,其他何必論?
(略)
碰到這種事的,不止我一個人。黃秋耘的《杜子美還家》《魯亮儕摘印》,被說成影射,用唐朝杜子美經歷的人民困苦生活來影射今日的社會主義生活。郭小川的《望星空》,因抒寫望星空的個人所感所思,被說成是資產階級思想感情。最後他們的遭遇也和我一樣,沒有公開點某某的名,僅內部批了一番。此後黃秋耘被送往石油工地受再教育,郭小川被解職(作協秘書長,黨組成員),送到《人民日報》當記者去了。類似的還有。
看起來,我們這一批所受的處理還是從輕的。但是,我們的罪名卻比1957年劃的那些右派更加說不清楚了。那時候,秦兆陽還有個現實主義廣闊的道路的主張,丁玲還有一本書主義這麼個不成主義的主義。而我們這一群有什麼?“利用小說反黨是一大發明”,則凡小說,都能構成放毒的罪名。欲加之罪, 何患無辭。加罪於人的路子就愈來愈寬了。這已經為批判《海瑞罷官》、《三家村札記》等鋪平了道路。
(上文摘自韋君宜(2003)《思痛錄》,北京:文化藝術出版社,80–85 頁。)
從以上韋君宜的憶述,我們知道,《劉志丹》因為提到當時被定性為反黨分子高崗的事迹,有為他翻案之嫌,屬反黨小說。就連韋君宜自己的作品也被認為是攻擊了社會主義優越的制度;其另一小說《月夜清歌》被批判,則可能是因為它有個人性格的描寫,以及運用了一點意識流的寫作技巧。另一個作家黃秋耘的《杜子美還家》被說成用唐朝詩人杜甫經歷的人民困苦生活來影射當時的社會主義生活。郭小川的《望星空》,因抒寫望星空的個人所感所思,被說成是資產階級思想感情。總的來說,按照當時中國共產黨的文藝方針,評價文學作品的標準是極其單一的,就是是否能正面地反映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
《劉志丹》事件只不過是整個針對文藝界的政治運動的冰山一角。中國共產黨中以張春橋、姚文元、江青等人為首的勢力,提出只有寫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才是社會主義文藝,宣稱創作題材決定文藝性質,期間雖然有不少文藝工作者提出異議,但以張、姚、江為代表的勢力,在毛澤東的支持下,對文藝界進行整風。在以階級鬥爭擴大化為核心的思想指導下,許多作品被無限上綱,貼上資產階級、修正主義的政治標籤,文藝創作活動被看成是文藝界尖銳的階級鬥爭、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兩條道路鬥爭的展現。
文學作品一旦成為政治鬥爭的工具,所有文學的標準,就完全被排拒在政治評價之外。我們前面提到的各種文學作品,如《紅旗譜》、《三里灣》、《紅岩》、《林海雪原》、《青春之歌》等, 雖然在傳達革命的政治思想內容方面不無匠迹,但在藝術表現方面,評論者一般認為屬優秀上乘之作。然而,隨着政治鬥爭的激烈化,文學必須為具體的政治目的服務這個命題,無條件地凌駕文學自身的價值之上,許多原來膾炙人口的現實主義和革命浪漫主義的文學作品,在文革期間都幾乎全部被打為大毒草,這些作品連同它們的作者,成為文革政治鬥爭中的犧牲品。
在這樣的處境中,絕大部分作家失去了創作權利,只有極少數緊跟形勢,以寫階級鬥爭時髦, 塑造面貌單一的所謂英雄人物。當時,有些文學作品是在四人幫直接操縱下創作的,是赤裸裸的政治鬥爭工具。有些如浩然的《金光大道》,雖然因為作者藝術功底較深厚而仍具有一定的文藝價值,但也深受當時極左的主張影響,把階級鬥爭簡單化,以三突出為原則來塑造人物。此外,也有一些避開現實題材,把目光轉向解放前共產黨領導下的革命鬥爭史,李心田的《閃閃的紅星》和黎汝清的《萬山紅遍》即為其中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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