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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9日 星期五

莊子的「自化」觀點,與他的「道通為一」、「齊物」(包括齊貴賤、齊大小、齊死生)、「齊論」的理論,有什麼關係?

既然事物的變化、發展,是由於事物的自然本性所形成,那麼就不能加以人的造作,成見去理解它,去歪曲「自化」。
從生到死,方死又方生,聖人「照於天」,不拘執於其暫時的生和死,能看破,便知實際上是無死無生,生死一也。知道這個道理,便明白「道通為一」。
萬物自化,本身並無誰貴誰賤的問題,這便是「齊貴賤」,萬物的貴賤都是相同的,貴賤不過是人為地附加上去的。萬物本身並無大或小的問題,說大誰都大,說小誰都小,滄海比之於「至大」,不過「稊米」般大小;毫末比之於「至小」,則如山丘般大。這是「齊大小」。生與死是萬物「自化」過程中的不同環節,生死是一體的,這便是「齊死生」。
萬物自化的過程,也不存在誰是誰非的問題。狼把人的孩子吃了,不存在誰對誰不對的問題;人把豬娃吃了,豬與人辯論,不存在真理,假理的問題。狼吃孩子,人吃豬娃,都是萬物「自化」。但當有了立場,有了固定的標準,便產生是非真假,於是站在人道立場,說狼吃了我孩子不對,壞極了;站在豬道立場,豬又控訴人太殘酷了。即使同時從人道出發,都有不同的看法,比如儒家說墨家兼愛不對,墨家也說儒家愛有等差不對。由於標準不同,辯論勝了(是)或輸了(非),都不能確定誰對誰錯,所以是與非都一樣,這便是「齊是非」,亦即「齊論」。莊子認為只有拋棄成見,「莫若以明」;以萬物「自化」的 客觀真實來裁決,才能解決。
這樣看,「自化」的觀點是貫串於莊子學說的各個部分之中的。

2017年9月24日 星期日

莊子的「自化」觀點,與「道通為一」、「齊物」、「齊論」的理論,有什麼關係?

莊子的「自化」觀點,與他的「道通為一」、「齊物」(包括齊貴賤、齊大小、齊死生)、「齊論」的理論,有什麼關係?
既然事物的變化、發展,是由於事物的自然本性所形成,那麼就不能加以人的造作,成見去理解它,去歪曲「自化」。
從生到死,方死又方生,聖人「照於天」,不拘執於其暫時的生和死,能看破,便知實際上是無死無生,生死一也。知道這個道理,便明白「道通為一」。
萬物自化,本身並無誰貴誰賤的問題,這便是「齊貴賤」,萬物的貴賤都是相同的,貴賤不過是人為地附加上去的。萬物本身並無大或小的問題,說大誰都大,說小誰都小,滄海比之於「至大」,不過「稊米」般大小;毫末比之於「至小」,則如山丘般大。這是「齊大小」。生與死是萬物「自化」過程中的不同環節,生死是一體的,這便是「齊死生」。
萬物自化的過程,也不存在誰是誰非的問題。狼把人的孩子吃了,不存在誰對誰不對的問題;人把豬娃吃了,豬與人辯論,不存在真理,假理的問題。狼吃孩子,人吃豬娃,都是萬物「自化」。但當有了立場,有了固定的標準,便產生是非真假,於是站在人道立場,說狼吃了我孩子不對,壞極了;站在豬道立場,豬又控訴人太殘酷了。即使同時從人道出發,都有不同的看法,比如儒家說墨家兼愛不對,墨家也說儒家愛有等差不對。由於標準不同,辯論勝了(是)或輸了(非),都不能確定誰對誰錯,所以是與非都一樣,這便是「齊是非」,亦即「齊論」。莊子認為只有拋棄成見,「莫若以明」;以萬物「自化」的客觀真實來裁決,才能解決。
這樣看,「自化」的觀點是貫串於莊子學說的各個部分之中的。

莊子如何看待儒墨之爭?

莊子認為「是非」是產生於人的成見(小成),擴而充之,便形成學派的論爭,「故有儒墨之是非」。但是只靠辯論,甚至第三者的贊同與否,也不能判別是非,那麼,應該怎樣辦才對?
莊子認為,首先要「莫若以明」,即擺脫成見,以便用本然之明去觀照之。用什麼去觀照呢?就是「照之於天」,以天道之本然,或者客觀的實際情況作對照。最後是「寓諸庸」(庸者,用也)。寄寓於爭辯以外的「用」上,例如寄寓於事物之本然或作用上,以作判斷。
比如儒墨之爭,從孔子與墨子成為「顯學」時開始,經過戰國中期孟子與墨家論戰,至戰國末期的儒、墨弟子三百多年的爭辯,仍然不相上下,保持對壘局面。
但進入西漢以後,直到如今,都沒有人發揚墨家學說。說明當人們平心靜氣,擺脫成見去考慮時,覺得「兼愛」的思想難於接受,因為客觀現實不容許我們把所有人的父母都看成自己父母一樣,進而先愛、利別人的父母,然後待別人來回報我,來愛、利我的父母。這就是把是非寄寓於人性的本然上作出判斷,把這個學派否定了。

莊子「齊論」說

莊子對儒墨兩家的論爭,從「道」的角度,作了相當透闢的分析。
「道」自然地形成天地萬事萬物,本來無所謂有真偽、是非的。你不能說這石頭是真的或假的,也不能說雨掉下來是對的或不對。只因有了人,有了成見,於是才產生真偽、是非。「道惡乎隱而有真偽?言惡乎隱而有是非?……道隱於小成,言隱於榮華。」(《莊子.齊物論》)「小成」就是指成見。
因為有了人,對內而言,人有百駭、九竅、六臟,他便會對某些部分更親近,更喜歡,於是有了偏私。他會為了滿足某部分器官要求,損害另一些器官的健康(比如有人喜歡夜生活,便放棄了睡眠,使身體勞累欠缺休息;喜歡吸煙,便使肺部受損)。對外而言,有了形體,便與外物互相磨擦、追逐,而形成其利害立場、角度。這樣便生出偏私、成見。「百駭、九竅、六臟,賅而存焉,吾誰與為親,汝皆說(悅)之乎?其有私焉!……一受其形,不化以待盡。與物相刃相靡,其行進如馳,而莫之能止,不亦悲乎!」(《莊子.齊物論》)
當人醒覺時,他的形體便開放,與所接觸的外物交搆,日以心智相鬥。他們相爭,好像機栝發出利箭一樣,看準對方的是非弱點去攻擊。「其覺也形開,與接為搆,日以心鬥。……其發若 機栝,其司(伺)是非之謂也。」(《莊子.齊物論》)他們由於有一定的利害立場,乃有成見,便只看到事物的某個方面,而看不到另一方面。於是有自己的是非標準,這就是莊子所說的「隨其成心而師之」(「師」是遵循、取法的意思)。遵循自己成心的標準,便覺得對方是錯的了(例如籃球是不許用腳踢球,足球是不許以手打球的,除非是守門員。現在一隊籃球隊和一隊足球隊同場比賽,就只能互相指責對方犯規)。於是出現儒墨各自的是非標準。對方認為不對(非)的,他們認為對(是); 對方認為對的,他們認為不對。這樣便引起學派之間的論爭。
「道隱於小成,言隱於榮華。故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莊子.齊物論》)
使人意外的,是莊子認為互相爭辯,是不能得出真理的。我和你辯論,你勝了我,我不能勝你。這是否說明你果真是對了, 我果真是不對呢?不是的。我勝了你,你勝不了我,是否說明我果真是對,你果真是不對?不是的。這或可能是一方對,或可是一方不對。可能是雙方都對,可能是雙方都不對。這些,如果只靠辯論去判斷,則你和我都不能裁定誰對誰不對。
那麼誰能作正確的裁判?如果請一位與你意見相同的人來裁正,既然他與你相同,他自然說你對。如果請一位與我意見相同的人來裁斷,既然他與我相同,當然說我對。可見第三者也不能裁定誰對誰不對。(《莊子.齊物論》)
莊子的說話,破除了我們一般人的成見。我們總認為,經過辯論,或有第三者的認同,便可以知道誰對誰錯。事實上,經過辯論來判定誰對誰錯,先要有個共同的是非標準。有了此標準,才能辯清誰對誰錯。如果沒有共同標準,便辯不清誰對誰錯。比如上面講的籃球隊員與足球隊員的互相指責,便沒法判定誰對誰錯。儒墨由於立場、角度不同,有不同成見,有不同的是非標準,所以是辯不清誰是誰非的。
儒和墨雙方都各有其是非標準,根據此標準,便各有一系列不同的推論,而形成不同的學說體系。於是「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是亦一無窮,非亦一無窮也。」(《莊子.齊物論》)越爭辯,越多對峙的言論,使人無所適從。
從「道」的角度來看,事物都有二重性,都包含兩個對立的方面。儒墨由於立場不同,形成不同成見,都只看到其中一個方面,而看不到另一方面。從儒的是非標準去看儒的言論,是對(然)的,可行的;從墨的是非標準去看儒的言論,是不對(不然)的,不可行的。反之亦然。所以莊子說:惡乎然?然於然。惡乎不然,不然於不然。」「惡乎可?可於可。惡乎不可,不可於不可。(《莊子.齊物論》)
普通人會認為,你辯勝了,第三者也認同了,便以為你的言論是對(是)的;我辯不勝,第三者也不認同,便以為我的言論是不對(非)的。事實上,辯勝了(是),不見得便對;辯輸了(非),不見得便不對。所以世俗的「是」(辯勝)和「非」(辯輸)都是一樣的。只靠辯論是得不到真理的。
是和非是一樣的,這便是莊子齊是非的觀點,亦是其「齊(理)論」的學說。(莊子「齊論」之說,歷來多以為是奧妙奇談,難以接受。其實我們平常都會說,「事實勝於雄辯」。離開事實,即使辯勝了,也是錯的。符合事實,即使辯輸了,也是對的。)
既然言辯得不到真理,那麼怎樣辦?莊子認為第一點是「莫若以明」。即是不要陷於兩者的爭辯之中,他們的無窮是非,乃由於有成見而造成的,我們應擺脫成見,而以我本然之明去觀照之。「是亦一無窮,非亦一無窮,故曰莫若以明。」(《莊子.齊物論》)
第二點是「照之於天」。他們因有成見,只執著於事物中對立兩方面的一方,具有片面性。這種片面性,於一定條件下,可以說它對,於另一定條件下,可以說它錯。所以,不能以言辯來作判斷,只能鑑之於天道,即是以客觀的實際情況來裁決。「因是因非,因非因是。是以聖人不由,而照之於天。」(《莊子. 齊物論》)這裡提出一個很難得的觀點,就是真理不能從辯論中得出,而是要從天道的客觀實際中得到的。
第三點是「寓諸庸」(「庸也者,用也」)。辯論的雙方,由於成見,各執一是非。通達天道的人,會通而為一,不用其所執之成見,而寄寓於言以外的「用」上。「唯達者知通為一,為是不用(這是偏執而不當的「用」),而寓諸庸(王夫之把「庸」解作「隨所用而用之」,即適當的「用」)。」(《莊子.齊物論》)

莊子把生和死看成一體,是什麼道理?

當友人責問莊子妻死而唱歌時,他回答說:「是其始死也,我獨何能無概(慨)然!」 她剛死時,莊子也是很悲傷的。但是仔細一想,「察其始而本無生,非徒無生也而本無形,非徒無形也而本無氣。雜乎芒芴(恍惚)之間,變而有氣,氣變而有形,形變而有生;今又變而之死,是相與為春秋冬夏四時行也。」
細察他妻子,本來是沒有生命,沒有形體,甚至於沒有氣(古人認為氣是組成物的元素)。在若有若無的恍惚狀態之間,變而成氣,氣變而成形,形變而有生命,於是有了她。現在她又變回去,死了。沒有生命,又會沒有形體,甚至沒有氣。這些都是春夏秋冬四時更替之類的自然運行。生死都是萬物自化的正常表現,看得透了,便不用悲傷。(《見《莊子.至樂》)

莊子「齊物」說

莊子說:「自其同者視之,萬物皆一也。」(《莊子.德充符》)又說:「天地與我並生,而萬物與我為一。」(《 莊子.齊物論》)莊子這幾句話點出了他的齊萬物的觀點。
齊貴賤
「道」是順著自然而生出萬物的,從「道」的角度看,萬事萬物並無貴賤之分(貴賤是人從自己的角度去劃分的。例如,黃金是貴的,廢鐵是賤的)。所以,從道這個角度去看,萬物的價 值,本來都是齊一的。「以道觀之,物無貴賤。」
這就是莊子「萬物一齊」中齊貴賤的觀點。
齊大小
莊子又說:「萬物一齊,孰短孰長?」(《莊子.秋水》)
他從道的觀點出發,否定了大小長短的差異,更為確切地說:他否定了這些差異的重要性。為了說明這個做法有理可據,莊子提出了「夫物,量無窮,時無止」的主張;而「無窮」可從兩方面講,一方面是「至精無形」,另一方面是「至大不可圍」。(《莊子.秋水》)
記載有人問莊子,「至精無形,至大不可圍」是實在的情況嗎?他回答說,一般人說的大(粗)小(精),僅限於對有形的東西來講。很大的物,可以用說話去論述;很小的物,可以用意思去表達。但是無限小(至精),是數量所不能再分割的;無限大(至大)是用數量也不能把它窮盡的。這兩者,已經超出一般講的大小,是說話無法去論述,意思不能去表達的。「夫精粗者,期於有形者也。無形者,數之所不能分也;不可圍者,數之所不能窮也。可以言論者,物之粗也;可以意致者,物之精也。言之所不能論,意之所不能致者,不期精粗焉。」知道了沒有一個數字能用於表述「至大」的量,就不再以為「天地」是最大的存在,反而可以把「天地」想像成「稊米」般大小;知道了沒有一個數字能用於表述「至精」的量,就不再以為「毫末」是最小的東西,反而可以把「毫末」 想像成「山丘」般大小。既然如此,我們就不必再自囿於一般人的見解,不必再以天地為大而以毫末為小;而是要「以道觀之」,認識「……小而不寡,大而不多」(《莊子.秋水》)的道理。
這就是莊子的齊大小的觀點。
齊死生
有生便有死,生死是天道的自然變化。但是從人的角度看,人的生和死便很不同。《莊子.至樂》
記載莊子妻死,惠施去弔喪,卻見莊子在那裡敲著盆唱歌。惠施很不高興地說,妻子為你生育兒女,死了,你不哭也就算了,還在唱歌,真太過分。 莊子說:「我最初也很哀傷。但細想她本來就沒有生命,甚且沒有形體,亦沒有氣息。天地在恍惚之間變出氣,氣變成形體,形體而有生命。現在她又變而為死,這本來就是天道春夏秋冬那樣的變化。形體而有生命。現在她又變而為死,這本來就是天道春夏秋冬那樣的變化。她靜靜地回到天地原來的地方,我卻在哭,說明自己不通達生命道理,於是便不哭了。」所以,他是認識到生死存亡只是自然的一個過程,是一體的。
《莊子.大宗師》記載子祀、子輿、子犁、子來四個互相談論說,誰能把「無」作為頭,「生」作為脊梁,把「死」作為尻骨﹖明白生死存亡原是一體,就和他做朋友。
從道的角度看,他們能明白生死存亡是同一回事,這便是莊子齊死生的觀點。

2017年9月23日 星期六

方生方死,方死方生

莊子講的「方生之說」認為事物的發展,是「方生方死,方死方生」。這是否有點奇怪?
按照我們日常生活去理解,這似乎是奇談怪論。但若仔細考慮, 什麼叫做「發展」, 便會覺得,如果一件事物,它本來具有的,仍然具有;本來沒有的,仍然沒有,就不叫「發展」。只當它本來沒有,變成具有;本來具有的,變成沒有,才叫「發展」。
這個過程,就是「無」(沒有)變為「有」,及「有」變為「無」的過程。例如身體上的新陳代 謝,產生了一個新細胞,去代替一個舊的細胞。新細胞是 從「無」到「有」,舊細胞是從「有」到「無」。這個代替是同時進行的。新細胞「方生」時,正是舊細胞「方死」 之時。這樣考慮,就明白方生之說是個常理。

莊子是怎樣討論「道」的?

在《莊子.大宗師》中,他認為「道」是在未有天地以前,先天地而生的。「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 先天地生而不為久,長於太古而不為老。」
「道」並非由別的東西創生,自己就是自己的本和根,「自本自根」。它生出天和地,使鬼、帝得到靈妙,「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它是無為無形,但卻又真實而有信徵,「有情有信,無為無形」。它只能以心相傳,而不能用口講授;只能以心去體會,而不能看見,「可傳而不可授,可得而不可見」。

莊子的天道觀

莊子關於「道」的理論,與老子的大致相同。「夫道,有情有信,無為無形。可傳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見。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在太極之先而不 為高,在六極之下而不為深,先天地生而不為久,長於太古而不為老。」(《莊子.大宗師》)
他認為「道」是在天地未有之前已有,先天地而生。「道」並非由別的東西創生出來,而是自本自根,自已就是自己的本和根;它是生出天和地的,它使鬼、帝得到靈妙;它是無為而又無形的,但卻又是真實而有信徵的;它只能以心相傳而不能用口講授,只能以心去體會而不能看得見。
道創生了天地後,又體現在天地的事事物物之中。
《莊子.知北遊》記載東郭子問莊子:「所謂道,在哪裡?」莊子回答道:「無所不在。」既然「道」是不斷創生、發展,它又是無所不在的,所以事事物物都由於具有道,而在不斷變化。時間也是不能停止的。「道無終始,物有死生,不恃其成;一虛一盈,不位乎其形。年不可舉,時不可止;消息盈虛,終則有始。……物之生也,若驟若馳,無動而不變,無時而不移。何為乎,何不為乎?夫固將自化。」(《莊子.秋水》)
這是說,道是沒有終始的,似乎發展到了終點,又有開始。萬物一時成形了,但不可以自恃。因為它有生又有死(例如生成了雞,牠是會死去的,不可自恃以為永遠是雞)。
萬物會一時空虛,一時滿盈,每件東西都不會有固定不變的形體。物的生死,如快馬奔馳,沒有一個動作不在變化,沒有一個時間不在轉移。年歲是不可以留存得住,時光不可以停止住。最後,他又說,萬物的不停變化,時間的不斷逝去,並無一個東西推動它們,而是事物自己的變化。「自化」這兩個字很重要。
《莊子.齊物論》有一大段講人籟、地籟和天籟,即自然界風吹 的不同聲音。最後說:「吹萬不同,而使其自己也,咸其自取, 怒者其誰邪!」 這些風吹出許多不同的聲音,後來又停止,都是它們自己的自然狀態,難道還需要有主宰來驅使它們嗎?
即是說,這都是萬物「自化」的結果。接著,又有一大段形容人事的各種千變萬化的心理狀態。他們有時歡欣,有時憤怒,有時悲哀,有時憂慮歎息,有時反覆,有時固執,有時輕浮躁動,有時奢侈放縱,有時張狂情欲,有時嬌淫妖冶。「日夜相代乎前,而莫知其所萌。」
這些心理變化日夜不停地交侵,而不知它們是由於什麼而萌生的。「若有真宰,而特不得其朕。」好像有個「真宰」來主使,但又找不到什麼跡兆足以證明。即是說,這些都屬萬事萬物的自然變化 「自化」。
老子講「道法自然」,莊子也強調了萬事萬物的自然變化。既然強調「自化」,也就是反對人為的各種造作,人為的各種成見。
下面的討論都是由此而發的。
道通為一
莊子認為各人從自己的立場出發,自然了解自己的立場,卻難於了解別人的立場,所以他說:「自彼則不見,自知則知之。」(《莊子.齊物論》)
一般人只見自己的是非標準而不見別人的是非標準,只拿自己的標準去衡量別人所說的是非,這樣做,反映了自己根本不懂得什麼是「是」「非」;要擺脫這個局限,首先要認識以下的情況:即任何一方如果豎立了一個是非的標準,就引發另一方豎立自己的是非的標準;「故曰彼出於是,是亦因彼。」(《 莊子.齊物論 》)
要正確地認識「是」「非」,從而正確地判斷誰是誰非,就要先提醒自己:「甲乙雙方各自為說,以己是而他非;這樣的『是』『非』,並非真正的是非;彼此的差異不在於誰是誰非。要恰當地指出差異,只需要把兩人的主張分別稱為甲的主張和乙的主張便足夠了。」由於甲有可能接納乙的主張,而乙又有可能接納甲的主張,所以每一個主張都沒有定名,不必稱它為甲的主張,也不必稱它為乙的主張。明白這個情況,便會贊同莊子的講法,「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無物不然,無物不可」(《莊子.齊物論》)。
抱著這個態度來看待各家的主張,便會承認每一個主張都有各自適用的場合,又不隨意拿其中一種標準來攻擊另一種標準,即做到莊子所說的「彼是莫得其偶」(意思是說:彼的講法和此的講法互不為敵)(《莊子.齊物論》)。
讓自己提升到這個境界的人,再不會拘泥於一家一說;在他看來,「是亦彼也,彼亦是也。」莊子認為這樣的人明白什麼是「道通為一」。莊子提出了這個講法之後,緊接著說:「其分也, 成也;其成也,毀也。凡物無成與毀,復通為一。」
各家學說所講的道理,有得有失;於有失之處為人所駁倒,使其毀壞;在有得之處為人所推許,成為一時之至論。但是我們也要知道,不拿對恃的標準來衡量,又何來成毀呢?「聖人不繇而照之於天」《莊子.齊物論》
就不拿一方的標準來衡量另一方,是以各家學說,無成無毀;既然不拘執於成毀,就不會被暫時的成毀所耽誤,早日明白真正的道理不在於毀他以自成,而在於容納並超越一切可成可毀的小道理,這正是莊子所說的「道通為一」。
以上的講法從王夫之《莊子解》引申出來。他主張以忘言忘象來說明成毀,於物忘其名,又忘其貌,就談不上它是什麼,也談不上它是成是毀,這是一種講法。有些人則從「方生方死」 的觀點出發講「道通為一」,他們先引莊子說:「…… 彼出於是,是亦因彼。」《莊子.齊物論》,再據此以說明莊子繼承和發展了老子「反」的學說,即以事物本身包含了它的反面,用莊子的原話說:「是亦彼也,彼亦是也。」(《莊子.齊物論》)
例如種子和苗,一為此,一為彼;種子長出苗,是種子這個「此」之死,得出苗這個「彼」的生;而種子發展成苗,以後終會長出種子來。
以辯證的觀點來看這一個歷程,便知「彼」 和「此」互相過渡,沒有理由以「彼」為正而自恃於「彼」,也沒有理由以「此」為正而自恃於「此」;不執著於「彼」或「此」,便可以破除「彼」「此」之隔閡而復通為一。

莊子生平與主要思想概要

莊子(公元前369—286)名周,宋國蒙人(今山東曹縣,有說在今河南商丘縣)。
莊子與戰國時期梁惠王、齊宣王、楚威王同時,在蒙這地方當過管漆園的小官。和當過魏國宰相的惠施是好朋友,常互相辯論。據說楚王派人聘請他去作宰相,他說:「聽說楚國有隻死去三千年的神龜,供奉得很好。你認為它願意死去讓人尊崇其骨頭,還是願意拖著尾巴在污泥中活著呢?」那來人說:「當然願意在污泥中活著。」於是莊子說:「我也願意在污泥中活著。不 願做官受束縛。」這表現出他淡泊名利,要求自適。(《莊子.秋水》他與孟子同時,但彼此未見過面。
現存《莊子》一書,共三十三篇,分為內篇、外篇、雜篇。有人說只有內篇是莊子自著,其餘是弟子後學所著, 似乎沒什麼確鑿的根據。大抵上把它看成是莊子一派著作總集,較為合適。既是一派中多位學者的著作,便免不了比較駁雜,互有出入。但從其中主要的理論去看,還能找到很清楚的體系。
《老子》一書提出幾個最基本的道家哲學範疇:創生宇宙的「道」,「道」的特性「無為」,「道」運行、發展所遵循的規律「反」。
《莊子》一書則進一步發揮這些理論,論述得更詳盡、透闢。
  1. 莊子認為道「自本自根」、「先天地生」;本身儘管是無為又無形,卻「有情有信(徵兆)」,它「可傳而不可授,可得而不可見。」
  2. 莊子主張道通為一。他認為一般人以自己的標準為是,以此批評別人的標準為非;而聖人就知道任何一方若勝了另一方,也說明不了勝者為是、而敗(毀)者為非。明白這點,便不拿自己的標準來非議別人,到了這個境界,就不會拘執於一家一說,「是亦彼也,彼亦是也。」,真正領會「道通為一」的精神。
  3. 莊子認為「自其同者視之,萬物皆一也」大如海洋,比之於「不可圍」的「至大」,就跟稊米般大小;小如毫末,比之於「無形」的「至精」,就跟山丘般大小。其實各物「小而不寡,大而不多」,「以道觀之」,「萬物一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