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式著作之多,表明儀式作為一種文化象徵,在道教文化整體中的份量之重。那麽,份量如此重的道教儀式,究竟包含了什麽樣的文化意義呢?對於這個問題,教內人士與教外學者的理解,可能有很大的差別。
現代學者關於道教儀式的某些議論,或許有偏見,因為道教儀式幾乎就是中國古代禮俗的活化石,俗的成分所佔比例,可能更大於禮的成分,所以對於道教儀式,對於這種古代禮俗的現代表演,一些現代學者在情感和理性兩方面都難以接受。這是學術界的一種傾向,我們應該明白,但不必馬上展開討論。比較而言,古代學者生活在道教正常發展的社會環境裏,沒有現代人的偏見,所以他們的相關議論,更可以作為我們展開討論的基礎。
以朱熹為例。朱熹曾說:“道家有《老》《莊》書,卻不知看,盡為釋氏竊而用之,卻去仿效釋氏經教之屬。譬如巨室子弟,所有珍寶悉為人所盜去,卻去收拾人家破瓮破釜。”(《朱子語類》,第8冊,3005頁)這段話對於道教,顯然有一種“求全之毀”的深意。其所謂“道家”,是連着先秦老莊和後世道教一起說的。道家的《老子》和《莊子》,當然是古典著作中的精品, 對於這一點, 朱熹毫無否認之意。
但也正因為不否認《老》《莊》之精,才更凸現出道教“經教之屬”的浮濫。所謂“經教之屬”,是個籠統的說法,泛指那些神乎其神的經書、科儀教誡、神殿塑像等等。這些名堂,在朱熹看來是跟佛教學到的糟粕。結合歷史來看,朱熹的議論應該是有所指的,不能說不對。因為北宋徽宗曾經與神霄派的道士合流,搞過一場很濫的造神運動,結果不僅搞壞了道教的形象,而且也搞壞了政治風氣,所以歷來學者對這類事情都持批評態度。朱熹在這場運動後不久出生,所謂殷鑒不遠,希望力挽道教的人文精神,應該說其情可感。對於道教儀式更嚴厲指責,有一些人更貶斥道士們以此為“逐食之資”。這類指責,針對個別現象可說是一針見血,但用來理解道教儀式背後的文化含蘊,未免有些“不賢者識其小”,可以不做深論。
當然,從宏觀歷史文化的角度看,朱熹的說法也有某些地方值得商榷。第一是道教的“經教之屬”是否都從佛教那裏學來?第二是這些“經教之屬”是否全是糟粕?由第一個問題,我們可以討論道教的儀式究竟是本土的還是進口的;由第二個問題,我們可以討論道教儀式的文化蘊涵。
歷史上,佛道二教曾長期互相影響,是不爭的事實。這種互相影響之所以發生,與二教是否相互欣賞無關,而是根源於相同的社會基礎。正因為道教和中國的佛教,生長在相同的中國世俗社會裏,要適應相同的社會風氣,滿足相同的信仰心理,所以相互借鑒自然而然,如佛教到中國後常念“無量壽”,道教的慈航道人與佛教的觀音菩薩一般無二,等等。這些相互借鑒的現象,都發生在“經教之屬”的層面,取决於“俗”,而非取决 於“理”。從“理”的層面講,佛道皆為多神教的特質,一是使這樣的相互借鑒有其發生的可能性,二是讓借鑒顯得無可非議。
既然“經教之屬 ”的相互借鑒取决於“俗”,而非取决於“理”,那麽從邏輯上說,在佛道二教有些相似的外貌背後,文化內涵必然有所不同。這一點,比較過佛道二教“經教之屬”的唐朝人就發現了。《冥報記》記載唐初有過這一段對話:仁篟(人名)問曰:“道家章醮,為有益否?”景(人名)曰:“道者彼天帝總統六道,是為天曹。閻羅王者,如人間天子;太上府君,如尚書令錄;五道神如諸尚書。若我輩國,如大州郡。每人間事,道士上章請福,如求神之恩。天曹受之,下閻羅王云:‘以某月日,得某申述云,宜盡理,勿令枉濫。’閻羅敬受奉行之,如人奉詔也。無理不可求免,有枉必當得申,何為無益也?”仁篟又問:“佛家修福何如?”景曰:“佛是大聖,無文書行下。其修福者,天神敬奉,多得寬宥。若福厚者,雖有惡道,文簿不得追攝。此非吾所識,亦莫知其所以然。”(引自《太平廣記》第6冊,卷297,2367頁。)
雖然材料出處稱為“冥報記”,也就是信息來自另一個世界的意思,但對佛道二教的比較和理解,卻純粹是人間的。所謂“道家章醮”,也就是齋醮儀式。道教的齋醮儀式之所以“有益”,是因為道教的神仙們接受申訴,揚善懲惡,就像人世間的朝廷和官府一樣。“章醮”是下情上達,各路神仙讓有枉得申,是奉詔行事,依律斷案。人間的申訴斷案是實實在在的,神仙們揚善懲惡也同樣是實實在在的,所以“有益”。
聽起來,這像是一個民俗故事。道教的齋醮儀式,與世俗生活貼得太近了,它不是什麽世俗生活在天國的投影,而是世俗生活向天國的搬遷;道教的天曹閻羅,太像人間的府台衙役了,距離人情太近,不免缺少神性。然而事實上,道教的齋醮儀式,就正是在這樣的情景假設中進行的,也因此被民間接受和理解。佛教是在另一個世俗環境中產生的,講因果報應,沒有相同的府台衙役式的情景假設,所以故事裏的人物對於佛教做祈福禳災的“法事”,“莫知其所以然”,也就是說不明白為什麽要做,做了又如何產生靈驗的道理。
這樣看來,道教的齋醮儀式,是國產而非進口的,至少其觀念背景是地道的“中國製造”。推而廣之地說,“中國製造”也就是道教儀式的基本性質。唯其具有這樣一種性質,所以道教儀式的文化蘊涵,是對中國的民俗信仰進行文化整合。
從歷史的角度來看,道教儀式整合民俗信仰,是一個不斷調整的過程,即因應民俗信仰的變化而變化,到什麽山唱什麽調,到什麽樣的時代就填什麽樣的詞,道教儀式只有相對穩定的風格,沒有絕對統一的模式。舉例來說,漢末天師道在巴蜀地區傳教,有所謂“塗炭齋”,將黃泥塗抹在身上,拍打使熱,就來源於當地少數民族的習俗。江西龍虎山的嗣漢天師道,教義上承接漢末天師道嫡傳,但“塗炭齋”已不見蹤影,它用於齋醮 法事的音樂誦唱,與所在地江西上饒地區流行的“採茶戲”,倒很接近。又如全真派,在王重陽創教時,是不主張作齋醮儀式的,但在後來的傳教中,不僅發展出“全真韵”,以此滿足社會信徒的需要,而且傳到不同的地方,“全真韵”的風格也有所變化。本來,按要求,“全真韵”是各地統一的,在行禮如儀亦即齋醮的壇場設置和做法程序上,確實保持着基本一致,但音樂風格卻生出變化,如陝西西安的“全真韵”很渾厚,而湖北武當山的“全真韵”鏗鏘激揚。再如上清派,最初由魏華存夫人在河南修武縣傳《黃庭經》時,是一個專講內修養生的教派,魏華存做過天師道的祭酒,其內修方法又稱源自漢代的清虛真人王褒,但上清派傳到江蘇茅山後,祖師卻成了當地民間信奉的“三茅真君”,包括儀式、法術、養生等內容的“茅山法”,歷史上聲聞遠播,但傳播的人和風聞的人,大都相信它與三茅真君一脉相承。類似的例子,不勝枚舉,我們這裏所舉證的,
都是道教中的特大宗派,至於小道派與民俗信仰的融合,較之這些大道派有過之而無不及,因為小道派的主體文化特徵,不像大道派那樣明確、强烈,所以在融合民俗信仰的態度和方式上,也就少了許多顧慮。
那麽,從這些例證中,我們又能獲得什麽歷史文化信息呢?單看道教適應民俗信仰的這一面,我們許會懷疑,道教過於因應民俗信仰,在樹立宗教精神以移風易俗的層面上,或許有所欠缺。結合道教的傳播來看,這樣的懷疑不是多餘的。因為從道理上說,道教的儀式及其文化含蘊既然如此適應中國的民俗信仰,那麽它在中國民間的傳播,就應該比其他的外來宗教範圍更廣。然而事實卻相反,由於道教的儀式及教義都消融在民俗信仰之中,所以它雖然廣泛存在於中國民間,但不容易看出明顯的存在標志,以致許多人都認為,道教信徒少、廟宇少,是一門日漸式微的小宗教。同樣由於道教與中國的民俗信仰貼得太近,欠缺抽象的神性,所以在異質文化背景的社會中,會遇到理解與被理解的障礙,難以傳播,更難以代表中國的一種文化形態來參與世界文化交流。這些問題,對於從知識層面了解道教儀式似乎距離很遠,但對於從文化含蘊的層面理解道教儀式卻很貼近,是否應當關注,在於仁者何思何慮而已。
主流的儀式
當然,道教儀式還有另一面,即作為其主流傳統的“靈寶齋法”。這是道教儀式的主體。應該說,主體的一面與因應的一面,對於道教整合民俗信仰同等重要。沒有因應,所謂主體就只是道教儀式的封閉性傳播,整合會落空;同樣,沒有主體,所謂因應就只是民俗信仰自在自為的運動,整合也會落空。這是道教儀式的兩條腿,正是通過這兩條腿的互動和配合,道教儀式才可作為道教文化的外在象徵,兩者一起不斷發展。
“靈寶齋法”是南朝著名道士陸修靜創建的。陸修靜在綜合此前各派儀式的基礎上,對齋法進行分類,並規定各類齋法的應用範圍、具體做法,應用範圍如“金籙齋”為國家祈禱太平、“黃籙齋”用於度亡以消陰戾之氣等,具體做法則有建壇、署職、誦經、上章等程序。這一套齋法,是後來各道派遞相沿革的共同基礎,直到當代的全真、正一兩派各宮觀的齋醮儀式,都可以沿流溯源,追溯到“靈寶齋法”的基本範式上。從這個角度看,道教的齋醮儀式有其相對穩定的一面。在道教中,這穩定性是由師徒傳承維持的,
即主持齋醮儀式的“高功”或“法師”,需要拜師學藝,接受專業性很强的訓練,訓練的內容包括音樂(唱贊)、舞蹈(指訣、踏天罡等)、背誦經文和咒語等。
“傳度儀”的基本範式,同樣也淵源於東晉南北朝時的靈寶派,並經過陸修靜整理定案。在後來的實際應用中,“傳度儀”隨資備辦,既可以辦得很隆重,如唐朝的金仙、玉真二公主入道, 儀式就隆重得難以重複,
也可以辦得很儉樸, 一般道士接受“傳度”,大抵都很儉樸。但隆重也好,儉樸也罷,“傳度儀” 的宗教意義卻是一樣的,即主要有兩條,一是明確信教者的身份,因為在古代,信教者要持有“度牒”,作為教徒的身份才能够獲得政府認可,享受免賦役的待遇,所以明確身份是很重要的;二是傳授經誡,包括經書、戒律、用於行道的衣鉢和各種法器等。當代道教的兩大派,在傳度儀式上各自立一名稱,全真派叫做“傳戒”,正一派謂之“授籙”,具體儀式也有差別,但其宗教意義,同樣是上述兩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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