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時朱子雖未能把陸象山壓下去,但朱子思想畢竟規模大、架局廣,甚至連考據辭章等學亦無所不窺,不似象山只憑其生命實感印持孟子。所以長遠發展下來,朱學卒蓋過了陸學而蔚成大宗。加上元代朱子的四書集注被用作科舉考試的課本,遂更加使得朱學風行天下。到了明朝初年,情況依然如此。明初一些有名的學者如曹月川、
薛敬軒、胡敬齋等講論傳揚的無不是伊川朱子一路的思想。
然朱學長期的傳衍流播也引發出末流扭曲誤解的情況,例如把朱子進學致知、格物窮理的工夫當成是知識的追逐。有謂「宋儒之後學者以知識為知,謂『人心之所有者不過明覺,而理為天地萬物之所公共,故必窮盡天地萬物之理,然後吾心之明覺與之渾合無間。』說是無內外,其實全靠外來聞見以填補其靈明者也。」
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王陽明出來扭轉了整個風氣,重倡孟子學,並且入室操戈地通過朱子的觀念系統來反駁朱子,替明代理學的發展別開一生面。
王守仁,字伯安,祖籍浙江餘姚,生於明憲宗成化八年(1472),
卒於明世宗嘉靖七年(1529)。 他年青時曾結廬會稽山陽明洞,自號陽明子,後世學者遂習稱他為陽明先生。
後世研究理學者大多推尊陽明為儒家內聖外王合一的範例。關於陽明思想的發展,他的學生錢德洪在〈刻文錄序說〉中有十分詳細的說明。其言云:
先生之學凡三變,其為教也亦三變:少之時,馳騁於辭章;已而出入二氏;繼乃居夷處困,豁然有得於聖賢之旨:是三變而至道也。居貴陽時,首與學者為「知行合一」之說;自滁陽後,多教學者靜坐;江右以來,始單提「致良知」三字,直指本體,令學者言下有悟:是教亦三變也。(《王陽明全集》卷四一,〈序說‧序跋〉)
下面我們將依此學三變、教三變的發展歷程來介紹析論陽明的思想。
學三變
陽明年青時曾馳騁於辭章,出入於二氏,這是大部分宋明儒者都曾有過的經歷。特別值得補充的一點是:陽明早歲亦嘗有志於聖賢之學,並遍求朱子遺書讀之。又仿朱子格物窮理的工夫去格竹子,結果不但沉思其理不得反倒病了一場。陽明當時自忖資質不佳,聖賢有分,遂隨世就辭章之學。
這次不愉快的經驗表面上看像是微不足道,但實際上卻對陽明悟道歸宗儒學後的思想有著意義深遠的影響。
此即陽明體悟的孟子學雖與朱子持異,然因心繫朱學,乃將其所悟放在朱子的觀念系統特別是《大學》的義理間格中來再演繹發揮。所以我們可以說陽明思想的成熟理路乃是通過與朱子思想的對反與銷融,由之轉手而完成的。而朱子的思想竟是陽明思想的一個重要淵源。也是這個原因使得陽明在思想型態上雖與象山十分接近,但在觀念分解、義理探索方面卻顯得遠較象山曲折細膩。陽明一生講學著述極少徵引象山,又嘗謂「濂溪、明道之後,還是象山,
只是粗些。」此其故也。
又陽明曾苦心編纂《朱子晚年定論》,將朱子在中和舊說階段的一些書信臆斷之為朱子晚歲既悟之辭,以此意存調停。這種勉強求同的做法自不難從考據的觀點加以駁正,我們這裡只想指出陽明的刻意經營其實正充分反映出他與朱學底千絲萬縷的微妙關係。這一點他在〈答羅整庵少宰書〉中有明白的自況:
其為《朱子晚年定論》,蓋亦不得已而然。中間年歲早晚誠有所未考,雖不必盡出於晚年,固多出於晚年者矣。然大意在委曲調停以明此學為重,平生於朱子之說如神明蓍龜,一旦與之背馳,心誠有所未忍,故不得已而為此。「知我者,謂我心憂;不知我者,謂我何求」,蓋不忍牴牾朱子者,其本心也;不得已而與之牴牾者,道固如是,不直則道不見也。
我們必須知道陽明思想的朱學淵源,才能充分懂得為什麼它在明代中葉出現以後便能旋即取代朱學的地位。
陽明思想三變而至道,這是指他謫居龍場,在居夷處困、動心忍性之餘,豁然有悟歸本儒門一事。《年譜》記云:
時瑾憾未已,自計得失榮辱皆能超脫,惟生死一念尚覺未化,乃為石墎自誓曰:「吾惟俟命而已!」日夜端居澄默,以求靜一;久之,胸中灑灑。
⋯⋯因念:「聖人處此,更有何道?」忽中夜大悟格物致知之旨,寤寐中若有人語之者,不覺呼躍,從者皆驚。始知聖人之道,吾性自足,向之求理於事物者誤也。
此處可見陽明因生命遭到困厄而念及「聖人處此,更有何道」時,腦中想著的仍是從前那懸而未決的朱學格物窮理的問題。最後他洞然徹悟則是一直追回到孟子的根源,體認「吾性自足,向之求理於事物者誤也。」換句話說,他悟得的就是心即理,心外無理之旨。主旨既立,日後陽明雖對本心的體會日臻精熟亦不過是教法變化之餘事耳。對於陽明龍場悟道所奠定的一生學問的基調,我們可以從下列幾方面來進一步說明其涵義。
第一、 陽明是特重以孟子「良知」一概念來把握心即理的實義。從哲學的觀點看,以知善知惡的良知綜括心德之全幅義蘊,其理論效力乃在於彰著本心於是非善惡上是內在地自立準則、自作判斷的。而此自立準則、自作判斷之義一經點破,則本心作為價值之源與價值主體乃為不可動搖者,同時生命之能自我主宰的意義亦於焉透露。陽明〈詠良知四首示諸生〉中有一首云:「人人自有定盤針,萬化根源總在心,卻笑從前顛倒見,枝枝葉葉外頭尋。」說的便是這層意思。從這一點來看,陽明在學問的講明上確可謂較孟子、象山更推進一步。
第二、順著孟子盡心知性知天的步步擴充,陽明的良知也相應涵具三重意義:一、主觀義,良知是個體生命內在主觀的知是知非的根源;二、客觀義,良知頒佈的準則判斷是人人皆會承認肯定的客觀道理;三、絕對義,良知感應無外必與天地萬物為一體,這猶如明道從仁心之感通覺潤說萬物一體。
如用陽明自己的話說,良知的主觀義就是無聲無臭的獨知;良知的客觀義就是良知即天理;良知的絕對義就是良知是造化的精靈、良知乃乾坤萬有基。
第三、至於格物致知的問題,龍場悟道後陽明只是綱領性地以心外無理駁斥朱子的求理於外。要到他晚年提倡的致良知教才對這問題有十分細緻的回答,此即訓格為正、訓物為事、知者
良知、致者推致的解說。關於箇中的分疏,下面將續有討論,此處暫不多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