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釋迦牟尼創教到其最初弟子們所信奉的佛教,一般稱為“早期佛教”,時間大約從公元前6世紀中葉到公元前4世紀中葉。
釋迦牟尼及其弟子們最關心的,是解決人生的苦難問題,而不是某些不切實際的抽象理論問題。所以,佛教的基本教義,都是圍繞着解決現實人生痛苦的主題而展開。這是佛教的一個重要特點。其中,三法印、四諦、五蘊、八正道、十二因緣等,是早期佛教教義的基本內容,而且在以後的佛教中也沒有太大的改變。
三法印
“三法印”指衡量是否真正佛教教義的三項標準。即“諸行無常”,指世界上的萬事萬物都是變化的,沒有什麼東西是永恒不變的;“諸法無我”,一切事物或現象都是因緣和合而形成,沒有獨立的實體和主宰者;“寂靜涅盤”,超脫生死輪回的涅盤境界是永恒清淨、沒有煩惱的。
四諦
“四諦”是佛教各派共同承認的基本教義,形成於釋迦牟尼創教時期,並且不斷被充實完善。“四諦”也稱“四聖諦”,包括苦諦、集諦、滅諦和道諦。四諦概括了佛教對人生和現實世界的
識和價值判斷,指出了消除痛苦的方法和途徑,描述了達到解脫的境界。
苦諦列舉苦的種類或表現形式,最常講的是四苦和八苦。四苦是指生、老、病、死;八苦是在四苦之外再加上怨憎會、愛別離、求不得、五盛陰。在八苦中,前四種苦是講人生的自然過
程是苦;第五至第七種苦是講在處理各種社會關係中主觀願望得不到滿足的苦。第八種苦是講人的存在本身就是苦。
集諦探索“ 苦” 產生的根源。認為人生之苦都是由貪欲、嗔恚、愚痴引起。特別是人們的種種渴求和欲望,人們的愚昧無知,直接引起生死輪回之苦。
滅諦描述消除苦難之後的境界,即涅盤的妙樂境界。這是超脫生死輪回,達到解脫的最高境界。
道諦指出消除痛苦、達到解脫的八種正確方法和途徑,一般稱
為“八正道”:正見(正確的見解)、正思(正確的思考)、正 語(正確的語言)、正業(正確的行為)、正命(正確的謀生方
式)、正精進(正確而不懈怠的修行)、正念(正確的憶念)、正 定(正確的禪定)。
五蘊
“五蘊”也譯作“五陰”,“蘊”有“積聚”或“和合”的意思。五蘊有狹義和廣義之分,從狹義方面講,是指組成人的五種要素,就是現實人的代稱;從廣義方面說,指構成世界的一切物質現象和精神現象。其中,“色蘊”指一切有形態、有質礙的事 物,大體相當於今天講的物質現象。“受蘊”指由感官接觸外物所產生的感受或情感。“想蘊”指表像、觀念。“行蘊”指意志一類的心理作用。“識蘊”指總的意識活動,如區別與認識事物等。既然人和世界都是由這五種要素聚合產生,五蘊學說就完全否定了永恒不變的主宰者的存在,否定了靈魂的存在。
八正道
消除痛苦、達到解脫的八種正確方法和途徑,具體指正見(正確的見解)、正思(正確的思考)、正語(正確的語言)、正業(正確的行為)、正命(正確的謀生方式)、正精進(正確而不懈怠的修行)、正念(正確的憶念)、正定(正確的禪定)。這是四諦中道諦所講述的內容。
十二因緣
“十二因緣”也稱“十二緣生”,是對人生整個過程的說明。
佛教認為,一切事物或現象的產生、變化和消夭,都要依據一定的條件(因緣)。這是佛教緣起理論的基本觀點。用緣起理
論觀察整個人生的生死輪回過程,就構成十二個有因果關係的 環節,即“十二因緣”。
它的基本內容是:由“無明”(泛指一切不符合佛教教理的錯誤觀念)產生“行”(由行為產生的影響作用)。由“行”產生“識”(指認識和識別作用,早期佛教傾向於把“識”看作是精神實體,稱為“識神”)。由“識”產生“名色”(組成人的精神要素和物質要素)。由“名色”產生 “六處”(六種感覺器官和認識機能—眼、耳、鼻、舌、身、意)。由“六處”產生“觸”(六種感覺器官接觸外界產生的感覺和知覺)。由“觸”產生“受”(苦、樂、不苦不樂等感受)。
由“受”產生“愛”(對外界事物的渴求和貪愛)。由“愛”產生“取”(對外界事物的追求)。由“取”產生“有”(人所得到的相應果報和生存環境)。由“有”產生“生”(輪回中的再生)。有“生”產生“老死”。
按照這樣的順序觀察,叫做“順觀”,可以得出“苦諦”的結論;反之,從果推因,即從“老 死”推到“無明”,叫做“逆觀”,可以得出“集諦”的結論。
不同的佛典對十二因緣有多種解釋,目的在於說明人生苦難的原因以及從生死輪回中解脫出來的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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