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8日 星期日

南山律宗

所謂律宗,指中國佛教中以研習和傳持戒律為主的宗派。南山律宗的創立者是道宣(公元 596—667年)。
道宣是潤州丹徒(今屬江蘇)人,俗姓錢,十二歲入長安日嚴寺,三十歲以前曾遊學各地遍訪名師,聽講《四分律》四十餘遍,以繼承智首的律學思想為主。自武德七年(公元624年)長住終南山,與孫思邈結林下之交。他曾擔任長安西明寺上座,參加玄奘譯場負責潤文。弟子有千餘人,著名者有文綱、 懷素等。
道宣著述甚多,《宋高僧傳》記共有二百二十餘卷。所撰《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三卷(今作十二卷),《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疏》三卷,《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疏》二卷,被後代稱為南 山律宗三大部,是該宗的代表作。
戒律是約束僧眾行為的規範,也包括出家受戒的儀軌和僧團生活、修行紀律。道宣在終南山創設戒壇,制定授戒儀式。他以《四分律》為主,綜合多部律書和經典,建立了自己的律學體系。他認為,《四分律》形式上屬於小乘佛教,內容上反映大乘佛教的思想。他將唯識思想運用於律學理論中,把心法(阿賴耶識所藏的種子)作為戒體(受戒作法產生的防惡功能)。佛教的一切戒條可以分為止持作持兩類,止持是制止作任何惡行(諸惡莫作)的一切規定,具體講比丘有二百五十戒,比丘尼有三百四十八戒。作持是諸善奉行方面的規定,包括受戒、說戒、安居、悔過以及衣食坐臥等規定。
道宣之後,南山律宗的傳承時斷時續,並沒有嚴整的傳法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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