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宗因奉《華嚴經》為最高經典而得名。又因本宗以“法界緣起”為核心理論,亦稱“法界宗”。該派公認的傳承是“華嚴五祖”說,依次是杜順、智儼、法藏、澄觀、宗密。
杜順(公元557—640年)又稱法順,素有“神僧”之稱,主要遊化於今天的陝西關中一帶,勸人誦讀《華嚴經》,並且依照此經修習“普賢行”。所著的《華嚴法界觀》,把止觀分為五等,奉《華嚴經》為最高經典。智儼(公元602—668年)早年從杜順出家,入至相寺,先後跟從多位中外僧人學習。他的著述約二十餘部,現存有《搜玄記》、《華嚴一乘十玄門》、《華嚴五十要問答》等。他通過系統詮釋六十卷《華嚴經》而立新說,以十玄、六相等論述法界緣起,大體完成了華嚴宗學說的整體框架,實現了從華嚴經學說到華嚴宗學說的過渡。
法藏(公元643—712年)早年曾隨智儼學習,並且數度參加譯場,其中,與《華嚴經》新譯有關的譯經兩次。法藏講經,有時奉朝廷之命“承旨”而講,有時應僧俗求學需要而講,有時 應地方官吏之請而講,聽眾經常達到千人,促進了華嚴學在朝野的流布。在講經過程中,他培養了一批義學弟子,知名者十餘位。法藏先後得到武則天、中宗、睿宗的直接支持,晚年還
曾介入宮廷內部的權利鬥爭。他的著述百餘卷,現存與華嚴有關的十五部。能夠比較集中反映其華嚴思想的重要著作有《探玄記》、《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華嚴旨歸》、《華嚴經問答》等。他在智儼學說的基礎上,對華嚴宗教理進行了系統組織。法藏的新羅弟子審祥後來住日本大安寺,弘揚華嚴宗教義,成為日本華嚴宗初祖。
華嚴宗的核心教義是“法界緣起”,也稱“無盡緣起”、“性起緣起”,是對世界存在的方式和狀態,對萬事萬物之間本來關係的說明。華嚴宗用以論證法界緣起的主要學說有“十玄門”、“六相圓融”、“四法界”等。
十玄門
“十玄門”又稱“十玄緣起”,是從十個方面論述法界緣起的道理。
第一,“同時具足相應門”,此門是從事物產生方面講。世間千差萬別的現象和事物,在產生時間上沒有先後之分,這叫
“同時”;在數量上也沒有增減變化,這叫“具足”。
第二,“因陀羅網境界門”,此門是從比喻方面講。因陀羅網是帝釋天宮中一張挂滿明珠的網,其上的每一顆明珠都映現一切珠子,也映現那一切珠子中所映現的一切。這個比喻說明,世間的一切現象都處於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渾然一體狀態。
第三,“秘密隱顯俱成門”,此門是從因緣條件方面講。由於所處的地位不同,條件不同,在觀察同一事物時,有時看到的是 “隱”藏狀態(假象),有時看到的是“顯”露狀態(真象)。但是,無論是真象還是假象,都能反映本質,這叫“秘密”。比如,有時看到半月,有時看到滿月,不論如何,所看到的都能反映月亮的本來狀態。
第四,“微細相容安立門”,此門是從事物的相狀方面講。事物無論或大或小,都可以相互包容而不相妨礙。
第五,“十世隔法異成門
”,此門是從時間方面講。過去、現在和未來是三世,其中又各有三世,合為九世,這是極長的時間,加上極短的時間“一念”,構成“十世”。這“十世”本來是有區別的“隔”,過去不等於現在,現在也不等於未來。但是,它們能夠在修行者的思想中統一起來。所謂“異成”,就是有差別的統一。
第六,“諸藏純雜具德門”,此門是從修行規定方面講。完成了佛教一種法門的修行,也就獲得了所有佛教法門的修行功德。這兩者是不相妨礙的。
第七,“一多相容不同門
”,此門是從“理” 或“體”方面講的。本體(一)與作用(多),本質(一)與現象(多),是不相同的,但是,它們又不相妨礙,這是它們的相容方面。
第八,“諸法相即自在門
”,此門是從“事”或“用”方面講的。作為統一整體中的某一部分,可以融攝其餘的部分。例如,從修行階位方面講,就是“一地即攝一切地功德”。
第九,“唯心回轉善成門”,此門是從“心”體方面講。世間的一切現象和事物,都是如來藏自性清淨心所建立的(唯心),所以或善或惡,都是由“心”所決定(回轉)。
第十,“托事顯法生解門”,此門是從佛智方面講的。佛經中所講的比喻、神話、寓言故事等,都屬於“事”,人們可以通過這些事來理解佛法的道理(生解)。所以,任意舉一“事”,都可以見“理”。
以上介紹的“十玄門”,從十個方面講法界緣起的內容,從而塑造了一個世界存在模式。從這裏我們可以總結“法界緣起”的核心內容,就是:世界萬有只不過是佛智慧本體(“佛性”、“自性清淨心”、“一心”、“法界”等)的表現或作用,它們同時產生,圓滿無缺,均處於相互依存、相互等同、相互融攝、沒有滯礙的和諧統一之中。這樣,通過“法界緣起”,華嚴宗就描述了世間一切現象和事物所應該具有的關係,這是一種理想的世界秩序。
六相圓融
“六相圓融”也叫“六相緣起”,是說明法界緣起的重要學說之一。“六相”是指總相和別相、同相和異相、成相和壞相。在這三對範疇中,“總、別”一對最重要。
“總相”是整體,是“一”;“別相”是部分,是“多”。 從兩者的關係上來講,如果沒有部分(別),就沒有整體(總),這叫“ 以別成總 ”。另外, 如果沒有整體(總),也就無所謂部分(別),因為部分只有在整體存在的前提下才成為部分,這叫
“以總成別”。因此,整體(總)和部分(別)之間存在着相互聯繫、相互制約和相互依存的關係。同時,華嚴宗又從整體與部分不可分割的關係中,得出了部分與整體相等同的結論,這叫“總別即”。
“同、異”一對是從“總、別”中引申出來的。“同”指構成整體的各個部分具有同一性,“異”是指構成整體的各個部分彼此有差異。這是一個事物的兩個方面。華嚴宗認為,“同、異”的
關係也和“總、別”的關係一樣,是“相即”的。
各個部分在作為構成整體的必要條件時,叫做“成相”;各個部分保持自己特有性質,與整體不發生關係時,叫做“壞相”。例如,椽在作為構成房子的一個部件時,為“成相”,在不作為房子的一個部件時,它就不是椽,只是一根與房子無關的木頭。
成相和壞相也是一個事物的兩個方面,它們之間也存在着“相即”的關係。
“六相圓融”是讓人們從總別、同異、成壞三個方面看待一切事 物,認識到作為統一整體中的每一事物無論表面上看來有多麼
大的差別,本質上都處於“總別相即”、“同異相即”、“成壞相 即”的圓融狀態。
四法界
“四法界”是由澄觀首次提出,由宗密最後完善和定型。據《華嚴法界觀門》所述,“ 一真法界” 就是“ 一心
”,是產生萬有的本原,它又能融入萬有之中,成為一切現象的共同本質。作為“心”的表現,有四種相狀,即是“四法界”。
一、事法界,是現象界,其特點是事物各有分位,具有無限差別。人們的認識總是從認識帶有個性的具體事物開始,但是,這屬於世俗認識,華嚴宗不主張孤立地認識“事”。
二、理法界,是本體界,理存在於一切事物之中,成為“無盡事法”的共同本質,它是精神性的東西,而不是物質性的東西。實際上,這個“理”就是佛智、真如,是華嚴宗認識真正開始的階段。
三、理事無礙法界,理遍在於事中,事無不全攝理,這叫“理事無礙”。認識事離不開理,認識理也離不開事。這是更高一級的認識。
四、事事無礙法界,由於一切相互獨立有差別的事物均含有相同的理,所以,它們之間也可以相互融通。由於事是無限的,那麼這種融通關係也是無盡的。
四法界的主旨是,不要孤立地以事為認識對象,而是要在理的指導下來認識,通過對理事關係的認識, 最終達到對事事關係的認識。在這裏, 事事無礙的關係,也就是一切事物之間應該具有的理想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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