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8日 星期一

孔子的天道觀

「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論語.公冶長》)孔子很少專門談天道。楊伯峻(1995)在《論語譯注》中,做了個統計,他說:在論語中,⋯⋯單言「天」字的,一共十八次。在十八次中,除掉別人說的,孔子自己說了十二次半。在這十二次半中,「天」有三個意義:一是自然之「天」,一是主宰或命運之天,一是義理之天。自然之天僅出現三次,而且二句是重複句:
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論語.陽貨》)
巍巍乎唯天為大。(《論語.泰伯》)義理之天,僅有一次:
獲罪於天,無所禱也。(《論語.八佾》)(如果天是人格化的天,也許禱告可博取寬恕。)
命運之天或主宰之天就比較多,依出現先後次序錄述它:
予所否者,天厭之,天厭之!(《論語.雍世》)天生德於予,桓魋其如予何?(《論語.述而》)
天之將喪斯文也,後死者不得與於斯文也;天之未喪斯 文也,匡人其如予何?(《論語.子罕》)
吾誰欺,欺天乎!(《論語.子罕》)
不怨天,不尤人。下學而上達,知我者,其天乎!(《論語.憲問》)
另外一次是子夏說的。他說:「商聞之矣:死生有命,富貴在天。」但這話子夏是聽別人說的。聽誰說的呢?很大可能是聽孔子說的,所以算它半次。

單從孔子提到「天」的次數看,「天」當理解為有主宰力量的天,像個人格化了的神。不過,依據孔子為學的態度來揣度,我們相信有意志的天沒有成為他的探索對象,因為他主張「多聞闕疑」和「多見闕疑」(《論語.為政》),於六合之外的鬼神之道,自然存而不論 1;孔子所追求的道顯然不是「主宰之天」的道,也不僅僅是「自然之天」的道,它當是「義理之天」的道。
話雖如此,我們還沒有充分的理由認定《論語》每一處提到孔子所說的道,就是「義理之天」的道;我們重視「義理之天」的道,說孔子所追尋的道就是這樣的天道,因為作為儒家學者,其任務就是尋索此天道,推行此天道,使得天下太平,百姓有福。能夠做到「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懷之」(《論語.公冶長》)就是孔子的志願與理想。當然,這僅是一家之言,有些學者就沒有把天看成天道,在他們看來,下面所提到 的「天道」僅是「道」而已,讀者們當可抱此立場理解下文。
探求天道,實行天道,使人道與天道結合,這就是中國哲學所講的天人合一,也是我國哲學異於西方哲學的一個特點。
孔子沒有很具體地講天道是什麼。淺易地講,天道就是自然界、社會和人的存在與發展的總規律或道理。但用現代的術語去講解古代的哲學範疇,是很難恰當的。而且每個學派所講的道,都有其特定的意義。所以要更確切地理解各學派所講的道,首先便需要弄清各派學說。孔子所理解的天道,就是蘊含在他的全 學說之中。他說:「吾道一以貫之」(《論語.里仁》),這個一貫之道,便是天道的體現。需要注意的是,孔子並未認為自己已經掌握了「全部」的道(即類似西方所講的普遍永恆的絕對真理),而說自己還是未「聞道」。他的一生只是不斷地學習道,傳授道,「學而不厭,誨人不倦」(《論語.述而》)。
「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論語陽貨》)宇宙萬物的運行、生滅、都是天道之自然表現。人間理想的聖人舜,就是實踐天道,並以此治理天下的。「無為而治者,其舜也與! 夫何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論語.衛靈公》)「無為」就是指去除個人的私欲,順著天道而行,很恭敬地向南坐著帝位,便能治理好天下,這就是天人合一的一個例子。當天道能在世間流行,便是最美好的大同之世。「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是謂『大同』。」(《禮記.禮運》)
那時候,天下是天下人的天下,是萬眾共同享有的。但是當有些帝王出來,把天下佔為自己一家所有時,就說明天道沒能暢行於世間了。「今大道既隱,天下為家。」(同上)不過,如能有好的君主治理,以禮去節制各人之私心,仍不失為個「小康」之世。在他看來,西周初年,便是這種世道了。及至春秋時期,天子無權主持禮樂征伐,而被諸侯篡奪,便成了無道之世。「天下有道,則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天下無道,則禮樂征伐,自諸侯出。」(《論語.季氏》)
孔子認為,自己的任務,就是恢復此天道,使天下盛平(他曾經對子路說過:「如果天下有道,我便不會與你們一起來從事改革了。」見《論語.微子》)。可見,他的天道觀又是他的社會歷史觀。
天道之能否在世間恢復,又有個「天命」的問題存在。「道之將行也與,命也;道之將廢也與,命也。」這個「天命」並非上帝或天神的命令之意,而是指人力所做不到的,所不能掌握的。
(《 孟子.萬章上》 說:「…… 皆天也,非人之所能為也。」)即是說,天下能否轉為有道之世,人們當然應該努力改變,但它本身又有個非人力所能左右的規律或「命運」者在。人的生死、富貴也是這樣,一方面,人們應該積極努力,但另一方面,還有個人力之所不能為的客觀「天命」在。「死生有命,富貴在天。」(《論語.顏淵》)這樣,他就把人的主觀因素 與客觀因素(天命)分開,清楚劃分天與人的分野與關係。安身立命便應採克盡人事,等待天命的態度,兩方面都考慮到。
既然客觀的天命,非人力之所能為,於是儒家就把人的努力,集中到人事上,而很重視人事,因為這是人力所能做得到的。 孔子尊敬鬼神,但他認為民事更重要。所以他認為有智慧之人的做法,應是首先把心力放在百姓事務之上,而疏遠鬼神。「務民之義,敬鬼神而遠之,可謂知(智)矣。」(《論語.雍也》)
子路請教他怎樣服事鬼神。他說,對活人還未能服事好,怎能去服事鬼神。又問,死是怎麼回事?他說,人生的道理還未知道得透,怎能知道死。( 見《 論語.先進 》)可見,他重視民事,疏遠鬼神,重視民生,而不熱衷探究人死後會怎樣,是否靈魂不滅等問題。事實上,西方經過兩千多年的研究、論爭,這類問題至今仍沒有得到令人信服的答案。
疏遠鬼神、不熱衷於探究靈魂不滅等問題,是儒家的傳統,也是我國哲學異於西方哲學的一個特點。(東晉南北朝也曾在佛學界有過靈魂不滅之爭,那只是受印度佛教的影響,而且也沒很 好地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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