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6日 星期二

商鞅

商鞅出身於衛國的貴族,姓公孫,名鞅。因他是衛國人,也稱衛鞅。後在秦國立了功,秦君把「商」這個地方賜給他做封邑,所以又稱商鞅。他是商的封君,乃稱商君,後人把他的言論編成書,就叫《商君書》。
據《史記.商君列傳》的記載,公元前361年,秦孝公繼位,欲求賢人。商鞅入秦,見秦孝公三次。第一次以帝道說孝公,「孝公時時睡,弗聽」。第二次對孝公講王道,好一些了,「然而未中旨」。孝公認為帝王之道太久遠,「吾不能待。且賢君者,各及其身顯名天下。」第三次,說以霸道,即是「強國之術」,孝公於是大悅。從這件事,可見法家所講的就是「強國之術」的霸道,可以使君王「及其身顯名天下」,而非長治久安的帝王之道。
商鞅為孝公所用,進行了第一次變法。最初,說新法令不便的人,以千數。太子世犯了法,商鞅將要依法處分太子,只因他是國君的繼承人,便對太子的傅和師行刑來代替。這樣,秦人都遵令了。行之十年,據說百姓都高興了,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鄉邑大治。於是便進行了第二次的變法。太子的傅公子處又犯法,便再對他行刑。秦國就富強起來了,且打敗了魏國。
孝公死,太子登位,是謂秦惠文王。有人誣告商鞅謀反,惠文王即以商鞅所定之法治商鞅死罪,施以車裂之刑。以上是商鞅的生平大概。
商鞅很重視「法」的作用。他認為想要控制天下,想要戰勝強敵,必先要戰勝其民眾。勝其民眾,則在於能控制其民眾;控制民眾是本,本不堅固,則民眾如同飛鳥禽獸,怎能控制他們?控制民眾最根本的,就是「法」。所以善統治的人,就是以法來堵塞民眾。「昔之能制天下者,必先制其民者也;能勝強敵者,必先勝其民者也。故勝民之本在制民,……本不堅,則民如飛鳥禽獸,其孰能制之?民本,法也。故善治者,塞民以法」。(《商君書.畫策》)有了法去堵塞(禁止)民眾,便能控制天下了。
為什麼戰勝強敵,需先戰勝自己的民眾呢?因為要戰勝強敵,先要看民眾能否用於戰爭。民如果見到戰爭,似餓狼見到肉一樣,便可用於戰爭。「民之見戰也,如餓狼之見肉也,則民用矣。」(《 商君書.畫策 》)
同時又用法令去迫使民眾有必死之心。當父送子,兄送弟,妻送夫去戰場時,對他說:「不得 勝,不要回來。」又說:「你如果回來,便犯法違令,那時你要死,我也要死。本鄉官吏會處置你,你在部隊裡也逃走不了,我們想搬遷也搬不掉。」所以民眾只有去打仗,死也不退後。
「父遺其子,兄遺其弟,妻遺其夫,皆曰:『不得,無返。』又曰:『失法離令,若死,我死。鄉治之。行間無所逃,遷徙無所入。』」(《商君書.畫策》)這樣,能勝民眾,民眾以必死之心去打仗,就能戰勝強敵。
他又提出「以刑去刑」。怎樣叫「以刑去刑」?他提倡要用重刑,刑重了,民不敢犯,於是便無刑了。「刑重者,民不敢犯,故無刑也」(《商君書.畫策》)。
同理,他也主張「以戰去戰,以殺去殺」。比如上面講的民眾怕全家被殺,便遵守軍令,就不 會被殺。這是「以殺去殺」。民眾有必死之心去打仗,一定打勝;敵人害怕我國,不敢與我國打仗,也是「以戰去戰」。
商鞅既認為「以刑去刑 」、「以戰去戰 」、「以殺去殺」是可行的,於是提出:「以戰去戰,雖戰可也;以殺去殺,雖殺可也;以刑去刑,雖重刑可也。」(《商君書.畫策》)
根據這些理論, 統治者當不惜用重刑,殺人當不感到殘酷,見戰爭當如餓狼之見肉。
這種嚴刑酷法能夠暫時壓得住民眾,使其只能服從,拼死生產、打仗。所以這理論能富國強兵,打敗鄰國。但商鞅最後慘死,亦是其嚴而少恩所致的。
從商鞅的理論,可以看到法家的特點:強調法治,提倡嚴刑,輕於殺人,樂於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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