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1日 星期四

墨子的兼愛說

墨子認為「天」是有意志的。天子就要順從天的意志,而不能違反。順天意則得賞,如夏禹、商湯、周文王、武王、都是得賞的聖王;反天意則得罰,如夏桀、商紂、周幽王、厲王,都是受罰的暴王。「昔三代(夏、商、周三個朝代)聖王禹、湯、文、武,此順天意而得賞也。昔三代之暴王桀、紂、幽、厲,此反天意而得罰者也。」(《墨子.天志上》)
那麼,天意是贊成什麼,反對什麼的?「天」主張兼愛,反對別惡。墨子的中心思想就在於提倡「兼愛」,「此之我所愛,兼而愛之;我所利,兼而利之。愛人者,此為博焉;利人者,此為厚焉。」(《墨子.天志上》)這是使我所愛的人,互相兼而愛之;我所想要使他們有利的人,互相兼而利之。此種愛人的做法,是最廣博的;此種利人的辦法,是最深厚的。這就是「兼愛」。
「此之我所愛,別而惡之;我所利,交而賊之。惡人者,此為之博也;賊人者,此為之厚也。」(《墨子.天志上》)這是使我所愛的人,彼此隔別相恨;我想要使他們有利的人,交互相害。 此種恨人的做法,是最廣泛的;此種害人的做法,是最嚴重的。這就是「別惡」。
為什麼天意要兼愛而反對別惡?墨子認為天下之亂是起於只愛自己而互不相愛,「聖人以治天下為事者也,不可不察亂之所自起。當察亂何自起,起不相愛。」(《墨子.兼愛上》)
他以父子、兄弟、君臣為例,「子自愛不愛父,故虧父而自利。……父自愛也不愛子,故虧子而自利」(《墨子.兼愛上》),於是便亂了,這是互相自愛而不愛對方所致的。
他又以盜賊、大夫、諸侯為例,「盜愛其室,不愛異室,故竊異室以利其室。賊愛其身,不愛人,故賊人以利其身」(《墨子.兼愛上》),這是單方面不愛對方而形成的亂世。
墨子認為要解決天下之亂,就要「以兼相愛交相利之法易之」(《墨子.兼愛中》),用兼相愛交相利的辦法去改變亂世便可以 了。這便是「天」要兼愛而反對別惡的原因。
那麼,具體的做法是怎樣?「視人之國若視其國,視人之家若視其家,視人之身若視其身,……人與人相愛則不相賊……天下之人皆相愛,強不執弱,眾不劫寡,富不侮貧,貴不敖(傲)賤, 詐不欺愚。」(《墨子.兼愛中》)
看待別人的國像看待自己的國一樣;看待別人的家像看待自己的家一樣;看待別人的人身像看待自己的人身一樣。人和人相愛,便不會互相賊害。天下之人都相愛,強的便不會欺負弱的。這便是「兼相愛」的做法。
但是有人提出反對,如果把別人的父母看成是自己父母一樣,就是降低了對自己父母的親切,這便是不孝。墨子說:「夫愛人者,人必從而愛之;利人者,人必從而利之。惡人者,人必從而惡之;害人者,人必從而害之。」(《墨子.兼愛中》)你愛人,人便愛你;你利人,人便利你。這就叫「交相利」。於是他提出一個辦法去解決,即是我先從事愛、利別人之父母親,然後別人會以愛、利回報我的父母親。這樣便不會不孝了。
提出這個辦法,出發點是善良的。但是,這種做法是行不通的,沒有人會接受的。先愛別人的父母,再等待別人的兒女來愛你的父母,這是違反人性的。由於違反人性,所以秦以後,這個學派便湮沒無聞了。(有人說,墨家之所以消失,是由於漢武帝採董仲舒之言,獨尊儒術,罷黜百家。其實,行政命令的力量,是不能消滅正確的學說的,真理是會為自己開闢道路,任何力量都擋阻不住的。)
天的意志,既要兼愛,就要「非攻」(反對侵併鄰國的戰爭);天意要人們都順從其主張,所以就要「尚同」(下級意見要與上級意見相同);天意要治理好國家,所以要「尚賢」(推舉賢人來治理國家)。
墨子宣傳十項主張,即「天志」、「明鬼」、「兼愛 」、「非攻 」、「尚同 」、「尚賢 」,以及「節用 」(節儉)、「節葬」(反對儒家的厚葬先人)、「非樂」(反對音樂享受)和「非命」(他誤以為儒家是命定論者,加以反對),可以看出,前六項都是與天的意志有關的。所以,天意是他整個學說的基礎。接著的三項,主要是從節約方面去考慮的。
他有三個標準判斷真偽、是非,叫做「三表」,即根據上古聖王之事來判斷;根據百姓所見所聞來驗證;通過觀察政令的施行對百姓是否有利來定奪。他注意到歷史經驗、百姓感性的所見所聞,以及施政的實踐,是好的。但如果僅以是否有利來定奪,則始終不能正確地判斷真偽、是非。
綜觀墨子的十項觀點,他認為天生成一切,主宰一切,鬼神監察一切。這與孔子的「敬鬼神而遠之」是不同的,與老子的道創生宇宙的觀點亦相異。他主張的兼愛,與儒家的親親、仁人、愛物觀點(對親人要親密,對其他人要仁,對生物、非生物,要愛惜)也有很大差別。墨子要求從老百姓到士,到將軍大夫、三公諸侯、天子,再到鬼神、天,都要同一主張,不容許相反意見,這與史伯的和與同理論也是相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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